GL-i06 三合一RF無線掃描器|鏡頭發現器+移動警報器|無線電波偵測 1MHz-8GHz|居家/出差安全防護

●有線無線兩用探測器,全功能的探測器針對各種監視設備
●有線檢測:使用紅外線激光燈,揭露各種有線和無線隱藏的攝影鏡頭
●無線檢測:以無線偵測設備掃瞄無線攝影機及無線竊聽器等
●移動警報器(門窗開啟,行李包裏移動)
●偵測頻率:1MHz~8000MHz
優惠價
NT$1,950
NT$3,2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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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介紹


[操作]
(1)按下“按鍵1"開機。進入無線信號檢測模式,調節“電位器"旋鈕使信號條顯示兩格左右為最佳工作狀態。
顯示幕數位為產品所在環境綜合電波信號強度。
短按“按鍵3”可開關聲音,長按“按鍵3”可開關振動功能。
(2)按下“按鍵2”,可開關背部紅光閃燈,通過觀察孔搜索攝像頭,閃燈時,長按“按鍵2”可改變閃爍快慢。可以通過配套的望遠鏡插入觀察孔進行搜索。
(3)長按”按鍵4”,後動移動報警功能,螢幕閃爍10秒後關閉,進入佈防狀態。振動或移動會觸發聲光報警,按任意鍵退出報警功能。
如不關閉,報警30秒後停止並進入佈防狀態。
(4)顯示幕上有電量顯示符號,電量不足時會自動關閉聲音和振動功能,可使用配套充電器充電線通過Micro口進行充電。

依法規: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(民國 114 年 05 月 21 日)
第4條 針孔攝影機偵測執行者,應對公共場所之廁所、浴室、更衣室、哺(集)乳室或其他類似設施,實施反針孔攝影偵測,並作成紀錄。
前項執行頻率每月至少一次;必要時,管理機關得要求增加執行次數。
紀錄偵測結果之書面格式,由警察局定之。
依法規:勞工主管機關所屬勞工住宿場所經營管理辦法(民國97年05月23日發布)
第8條 勞工住宿場所管理人員,應定期對房間、廁所、浴室或其他類似設施,實施反針孔攝影偵測,並作成紀錄備查。

規格說明

頻率範圍:1MHz ~8GHz
靈敏度:73db
觀察距離:20米
電源:內置3.7V/400mA鋰聚合物電池
電力:約20小時
材質:ABS
尺寸:136x58x21mm
重量:150g

[偵測模式]
紅外線激光探測(尋找有線針孔)眼睛由視窗探視紅色閃爍點
無線電波探測距離(依攝影機發射功率大小距離而定)可發現RF無線攝影機、FM監聽器、VHF監聽器、UHF監聽器

規格如有異動,恕不另行通知,以本公司官方網站公佈規格為準。
特別註明:本產品為特殊商品,無七日鑑賞期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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